close
html模版我找到反同的理由了!
先說,這是開玩笑性質的,不要有吵架好嗎可以提出論點大家和平探討,都是斯文人,不要這樣

最近不管現實還是網路上大家都在討論挺同或是反同,也有脫口秀以這個為主題當題材但是.....喂!我這個不是博恩夜夜秀,我也不是黃逸豪,這也不是表肯定(文法上也不對)

言歸正傳就像大家知道的,反同的朋友其實他們的論點似乎都有那麼一點不講理或是站不住腳但是就在剛才,我想到一個如果同性婚姻過公投會造成的困擾了!反同的朋友們,我幫你們想好理由了!

相信大家還記得自己國小,可能和異性的同學不小心碰到小手手,旁邊的同學就會:齁~小明喜歡小美!兩個人躲在樹下玩親親(σ ?? ?) ???)σ 然後這個時候你就會趕快跑到小王的旁邊說:沒有!我和小美只是朋友!我才沒有喜歡她ヽ(`Д′)ノ就跟我和小王一樣然後小明逃過一劫

可是,如果今天同性婚姻的公投過了同樣的情況發生了,你和你異性的同學一樣不小心碰到小手手,旁邊的同學:齁~小明喜歡小美!兩個人躲在樹下玩親親!(σ ?? ?) ???)σ 這個時候你一樣跑到小王的旁邊準備要說:沒有!我和小美只是朋友!我才沒有喜歡她ヽ(`Д′)ノ就跟我和小王一樣的時候

旁邊的小屁孩就會說:齁(σ ?? ?) ???)σ 原來小明喜歡小王,小明和小王兩個人在樹下玩親親!

看吧,這就是如果同性婚姻公投過了,這種小孩沒教好的幼稚惡作劇就會發生,反同的朋友,我幫你們想好理由了,有沒有人想用的啊用了我保證我一定不會笑你們,但是.... ( σ ?? ?) ???)σ ???)σ
同性婚姻,但是,
呵呵呵....|||等一下會不會有人說你反同反到頭殼壞掉或是這樣消費同性戀很有趣嗎我是覺得蠻幽默的啦|||B2我認為這個文章應該是沒有反映出我是反同的啊(??ω??)而且我也不是消費同性戀我是同時消費兩者(或是消費這個議題)(???)ノ5A3167390F154EBE
arrow
arrow

    cogib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